关于评选第四批校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通知

各处(科)室:
  按照济宁医学院工作要求,根据《济宁医学院关于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的管理办法》和《济宁医学院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及培养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经济宁医学院研究,决定进行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评选条件及评选程序等参见《济宁医学院关于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的管理办法》(附件1)和《济宁医学院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及培养暂行规定》(附件2)。
  二、拟评数额
  本次全校拟评选6个重点学科、6个重点实验室、10名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三、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1、请认真填写《济宁医学院校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申报表》(附件3)、《济宁医学院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申报表》(附件4),表中所涉及的科研项目、成果、奖励等按水平高低和分量轻重排序。
  2、申报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上报近五年(2005年1月-2009年6月)反映其最高学术水平的成果不多于20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下同),获奖证书不多于10件。
  3、申报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上报近五年反映其学术水平的成果不多于10件,获奖证书不多于5件。材料装入无破损档案袋,并填上申报人姓名和材料目录。
  四、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科室、个人将《济宁医学院校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申报表》、《济宁医学院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申报表》(一式4份)连同电子版和所有材料收齐,于2009年10月20日前报送科研处,逾期不候。
  联系人:战萍萍  郑慧敏     联系电话:3140

  附件1:济宁医学院关于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的管理办法
  附件2:济宁医学院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及培养暂行规定
  附件3:济宁医学院校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申报表  
  附件4:济宁医学院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申报表

 

科研处
2009年9月27日

供稿: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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