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
济医附院普字〔2010〕21号
天津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班学员考勤规定
研究生学位课程教学工作是培养研究生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的重要途径,是保证和提高研究生教学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保证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研究生学位课程教学管理,严肃考勤制度,按照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1.学员应遵守学位课程班的管理要求,遵守课堂纪律,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2.每门课程上、下课分别进行签到、点名,当场有效。对在抽查和签到中代签名者和被签名者,予以通报批评,在医院网站公示,并以弄虚作假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3.凡每门课程出勤率低于70%者,在医院网站公示名单,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并重修该门课程。 4.出勤率占每门课程成绩的30%,每门课程结课考试后,由科研处将成绩单和考勤记录一并上交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5.上课按劳动纪律考勤;旷课按旷工处理;有事按请假规定办理手续。 6.学习期间因故需请假者,应事先到科研处办理请假手续,填写《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请假单》,无故旷课者,不得领取由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颁发的《硕士学位班结业证书》,取消其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科研处 20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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