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济宁市科协系统“科技专家库”的通知
各处(科)室: 根据落实全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科协“八大”会议精神需要,市科协发出《关于建立济宁市科协系统“科技专家库”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我院有10个推荐名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自觉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各项法规; 2、熟悉所属技术领域或行业的科技、经济发展状况,熟悉国家、省、市、县的相关产业、技术政策,并且能够胜任本领域重大技术问题的技术咨询和方案论证等工作; 3、在相关研究领域是领军人物,在行业是拔尖人才,科研或学术研究成果比较突出,并得到同行广泛认同; 4、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 5、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6、热爱科协事业,关心科协工作。 二、入库专家的使用 1、入库专家应邀承担或参与市重大咨询论证工作。应邀在有关奖项评审、调研选题拟定、课题立项评审、中期评估、结项验收等工作中担任评估专家。对市科协决策咨询课题的研究进行指导,帮助提高科协系统决策咨询的质量和水平。应邀出席省、市科协有关科技论坛、学术年会和专题会议等活动。应邀为技术创新主体、农民科技增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应邀对科普人才培养和科普资源开发提供科技和智力支持。应邀对科协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对于应邀承担上述有关工作的专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3、入库专家在同等条件下,参加各类评先树优、人才举荐等活动时,可享有被优先推选、推荐的资格;并可参加市科协组织的相关联谊和考察学习等活动。 4、入选科技专家库的专家,由市科协颁发聘书,聘期为五年,并录入“济宁科普网”和“济宁数字科技馆”相关专题栏目进行宣传。入库专家在聘期内,因工作调动或职务变动,或身体原因及其他特殊情况出现导致不再适宜履行专家职责的,市科协将对专家人选予以及时补充或调整。 三、报名时间 务于2011年10月17日前将《济宁市科协系统科技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表格见附件)纸质表二份及电子版(纸质表和电子表都须贴有照片)报送至科研处。延期不在受理。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刘善军 电话:2903140 2903632
附件:《济宁市科协系统科技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科研处 201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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