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济宁市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处(科)室: 济宁市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凡于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正式发表的社会科学研究论文和经正式出版社出版的社会科学论著(学术专著、科普读物、志书、教材、译著等)均可申报。由第一作者、第一主编负责申报,每人限报一项,不是首位作者的,本人可另申报一项。 二、申报要求 申报者需填写《济宁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一式三份,提交材料四份(论文一份原件、三份复印件;著作均为原件),论文复印件要和评审表装订在一起,装订时评审表放在前面,论文复印件放在后面。论文复印件包括杂志封面,论文目录,论文内容三部分。 三、申报时间 请于2010年5月14日将申报材料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注:申报成果的所有作者要在评审表上填报完整,未在评审表上填报的作者不颁发获奖证书。 联系人: 黄良敏 联系电话: 3140 3632
附件:济宁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
科研处 201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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