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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课题鉴定工作程序的通知
各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课题鉴定管理,规范课题鉴定程序,提高课题鉴定质量,按照济宁市科技局工作要求,我院每年5月、11月份集中进行课题鉴定。经医院研究,制订了《课题鉴定工作流程》,现予以印发,请严格遵照执行。 请申请人仔细阅读工作流程,准备好鉴定材料、课题相关论文、原始实验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按时间要求报送科研处审核。《课题鉴定工作流程》等相关资料请查阅我院网站科研工作“相关下载”栏目。 附件1:课题鉴定工作流程 附件2:学术委员会科技成果预审表
科研处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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